11月6日,从自治区建管总站获悉,为期1个月的全区十八大期间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保障专项行动正式实施。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对企业自查自纠开展不力的,主要负责人不履行到岗带班制的,重大危险源监管缺失的,拒不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一律给予严肃处罚和责任追究。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十八大召开前,将所在地区的在建工地排查完毕。对检查和督察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存在重大隐患的坚决责令停工整改。按照要求,准备冬季施工的工程项目必须在施工方案和自查结果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严格落实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核、技术交底、验收、监测等法定环节,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组织专家论证;建筑施工单位获得卫生许可后,方可开办建筑工地食堂,未经卫生许可者不得开办建筑工地食堂。同时,各有关单位要重点监控因工资拖欠引发农民工群体性上访的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协调、早处理,确保建筑业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并顺利返乡。